Roach 寫的回應,激起了我對於部落格商業模式與其意義的一點想法。
延伸上一篇的話題,由於每個人的創作能力與時間有限,我認為短期內 blog 在個人應用部分可以發揮的空間不多,倒是很有機會像廣告(advertising) 一般,在商業或組織的領域裡獲得更長足的發展應用空間。
從最基本的需求切入,blog 有極大的潛力可以成為書面資料與DM 的替代品,更具意義的是,它可以被視為一個責信度(accountability)的檢驗指標,成為實體人事物在網路上的虛擬分身。
比方來說,有了blog 之後,許多的小店家、個人服務甚至是網路拍賣的賣家,都可以利用這個簡單的網路出版平台來架自己的小網站,並透過RSS 來讓資料可以獲得進一步的重組與利用。
以房地產的建案為例,除了建商可以藉 blog 來為一個建案的籌畫、興建過程、銷售資料以及客戶服務留下記錄,對該建案有興趣的潛在買家也可以另外架設非官方網站,及早聚集起來討論建案優缺點,給予建商一定的改進壓力;日後甚至可以此基礎轉化為網路上的管委會或社區組織,即可大幅減少現在這種即使住在同一個社區卻形同陌生人的現象了。
再仔細想下去,許多的工業產品、旅遊路線、表演節目或是活動,也都可以有個專屬的 blog 來彙整相關資訊。於是呢,在一個特定型號或系列的工業製品 blog 上,我們就可以看到它的設計團隊、設計理念、開發過程、功能說明、使用手冊、升級與服務資訊、運用實例、媒體報導、專家/使用者評論...這麼一來,每個產品就不只是冷冰冰而無生命的人工製品,而是我們與他人產生關聯的一個起點/成果。
由這種方式呈現出來的社會關係,可以讓人們更容易體會飲水思源的道理,也讓個人在這貌似原子化的社會裡看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對這種存在於社會/環境中的生態圈瞭解越多,就比較容易去思考更合理的共生共存方式,不會以消耗、征服或滅絕者的態度來對待外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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