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幫 Roach 說話,不過這次的爭論[自我揭露:我是這次「青年公民記者培訓課程」的講師之一],讓我想到多年前的一個經驗,也許還是值得拿出來一談。
詳細的內容與時間,我記得不太清楚,不過應該是在1998年我回到破報當研究編輯以前的事。有回,我在網路上的BBS版閒逛,無意間,看到有則討論主題討論到「為什麼破報裡面,會有許多音樂報導?」,接下來,則讀到好幾個不同的臆測,結論似乎是「因為他們裡面的人下班後喜歡去 pub 混,所以就有很多這類的報導囉」。
或許是因為已經有了幾年新聞報導的實務經驗,面對這些天馬行空的猜測,我當時的直覺反應是:與其在那邊瞎掰推測,為什麼不乾脆打個電話到報社來找人問問?當然,我這樣的想法可能是小題大作,畢竟像這樣的討論很多時候就跟八卦一樣,似乎只要大家聊的高興,又有誰真正在乎事情真相呢?
再說,有多少一般的平民百姓,會認為自己其實也是可以去做採訪,釐清事實呢?
然而,到了這個人人都可有個部落格、在網路上恣意發言,或至少是自己所說的話,隨時可能被人公開引述的時代,查證與發現事實而不是放任謠言與猜測四處流傳,就變得至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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