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 對於我跟章希悉在美國人也拒絕『含淚』投票!── 海外廢票運動簡介這篇文章的討論,寫了一個新的回應,在我看來是比中時今天刊載由何燕堂寫的「中間選民拒買假牛肉」更有說服力而誠摯的說法。我自認不是個教條派或是躁進份子,但對於缺乏「牛肉」的不滿(跟狂牛症無關),難道一定要等到選舉時用選票去表達嗎?為什麼不能以簡單的方法,更早地形成壓力,同時也要求候選人不得亂開支票而不兌現呢?
坦白說,拒買,當然是一種很有效的作法,然而,投廢票可等同於拒買嗎?
關於這個問題,先前我在「蘋果、電腦與執政」這篇文章裡提出一些或許有點異想天開的構想。在這邊,我覺得必須補充的是,如果候選人在當選後可以對他先前提出的政見,以輕率而缺乏合理解釋方式跳票,那麼人民真正的權力,就不只是發動罷免的權利與選票,同時也應包括了在人民口袋裡必須含淚繳給政府的稅金。要爭權利、要拒買,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江蓋世之前曾參與寫作的書「展現民力––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裡,由已遇害身亡的王康陸所撰寫的「政治性的不合作方法」,詳細地列出許多策略。如果有所猶疑,運動者至少可以主張人民有抗稅,或自由選擇向中央政府或下屬地方政府或特定機關繳納稅金的權利。把繳稅的義務,轉變為公民對主事者施政表現的信任投票,促進行政部門的自我革新。
在沒爭取到這種權利之前,光是嘴巴上挑剔、抱怨、甚至是在賣場外面抗議,口袋的錢一樣要上繳,怎麼寄望厚臉皮的商人會理睬呢?
當然,問題未必要弄得這麼複雜,仍有許多蹊徑可被拿來當作替代方案加以測試。記得我大學傳播理論課上,翁秀琪老師在介紹「沈默螺旋」理論由來時,就曾提過德國有許多人選舉前會直接在自己的衣服別上支持哪個政黨的小徽章(當然也有不戴或換邊站的情形)。如果廢票聯盟或泛紫聯盟相信自己的主張代表了一定的民意,為什麼不考慮用這類的動員方式來形成可見的壓力,讓人民可以更早地展示自己的權力呢?
以下是我對CCK 回應的回應:
CCK 所說的這些考量,我都可以理解。不過以台灣目前的選舉制度或現實狀況而言,我認為「百萬廢票聯盟」的行動有可能因為過早放棄向候選人討價還價的空間,最後又可能因選民的「棄保效應」(棄廢票而選 xx 配) 而徒勞無功。如同扁政府不願藉由其他方式來表達對中共飛彈威脅的不滿,鐵齒地以防衛性公投硬幹,我不認為是可取的行為。如果「廢票聯盟」期待的是未來改革選制或籌組獨立政黨的可能,也不迷信投票等同民主,那麼何不妨推動另一種 come out 的作法,例如製作小圖像或小胸章,直接供贊成者(不一定非得在選舉時投廢票)配戴在身上或放置在自己的網站(或部落格)上。藉由小胸章的銷售量或是小圖像被放置在不同網站的數量,一樣可以掌握支持者的數量。
以台灣網路的普及狀況來看,其實應已具備這樣的條件,而它所彰顯的意義也已超越既有的選票民主,而能成為檢驗我們是否已進入公民社會的具體指標。
cinemax 前一陣子播的「希特勒」迷你電視電影中最末
的一句話就是 - 「壞人之所以能為惡,全因好人袖手旁觀。」
值得想一想。
Posted by: Frey | 2003.12.25 at 05:31 下午
這你們廢票起初抄襲我的構思不說:如今打著反選舉的旗幟來選舉,你們跟政黨候選人有什麼兩樣,他們是政黨,你們是工黨!脫了褲子放屁;換湯不換藥!早知你們心懷不軌了,還不是想要權力,民眾有拒絕兩個爛蘋果的權利。更有拒絕三個爛蘋果的權利。
民眾啊!不要討論廢票聯盟了!來?加入我的公投發動聯盟組織吧!
這是本人目前正在籌組所謂的[公投發動聯盟組織]!正在召收成員!不知您是否有興趣參加?若您欲詳加瞭解並請前往[公投發動聯盟組織]的網頁!網址是:
http://home.kimo.com.tw/cercie2013/
Posted by: 謝福昇 | 2004.02.03 at 12:04 下午
謝先生,
如果您有任何與本文相關之高見,歡迎留下文字或連結來回應。如果要招兵買馬,請以更細膩的方式行之,不然請恕在下將其視同一般垃圾訊息處置。謝謝。
Posted by: tm | 2004.02.03 at 02:50 下午
我雖然最早前曾公開發函說:[有時候成功不一定要在我,您自己也可以成為發動這組織的人],但我也重新聲明過:[雖然成功是不一定要在我;但成功一定要有我才行,相信許多從我的網站上或多或少瞭解的朋友,都明白我其實算是個權力核心當中的邊緣人,由我網頁的資料可以去比對任何政治團體所推動執行的政策(這當然還不包括我的手寫資料及口述),因此我從不賒求朋友們一定要來加入我的組織;但...若是有人想要做發動組織的人,那一定要有我的加入,因為如果這過程當中並無我的加入,那我一切的設計根本就變成了毫無意義,就像朋友們在網頁上看到的一樣,我的研究都在政商之間流竄,但這當中是沒有我的,脫去了個中的精髓,它也不過是個虛華的外表,而且對於設計者的我來說,相形之下,我對這些政黨政治人物來說;可說是比他們還瞭解他們自己,因此對於這所謂的監督工作,相信必是相得益彰;事半功倍,而且若是沒有我加入;到最後,我只會認為你們與政黨組織一樣;到那時,我又還是會站出來否定你們!]所以從頭到尾你們就沒有誠意了,讓我不得不將你們的言行訴諸大眾公斷...
http://home.kimo.com.tw/cercie2013/
http://home.kimo.com.tw/tiger1100221/
Posted by: 謝福昇 | 2004.02.04 at 01:48 下午
謝先生,
很抱歉,我看不懂你說話的邏輯何在,這裡是個個人的網誌,跟什麼組織都沒有關係。而這個網站上的文字我也不覺得有何秘密可言,歡迎您訴諸大眾公斷,不過請注意相關法規並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Posted by: tm | 2004.02.04 at 03:54 下午
造成閣下之網板困擾在此向您致歉!原因是本人希望支持廢票聯盟的民眾能得知這些訊息,以免遭人利用...
Posted by: 謝福昇 | 2004.02.06 at 12:06 上午